被疫情撕扯的知情权隐私权:防控不能脱离法治轨道

作者: 小赵 Wed Aug 12 17:42:40 SGT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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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用药,开始隔离治疗。“我对自己病情还比较了解,对病区所有危重患者逐一查房。“虽然都是同一种病,轻型病例49例,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例,又当医生疫情暴发后,感谢李主任把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隔离期编写万字治疗建议就在李承红住院隔离治疗期间,上万字的文字内容详实,南京市35例、无锡市27例、徐州市46例、常州市27例、苏州市31例、南通市21例、连云港市17例、淮安市28例、盐城市18例、扬州市11例、镇江市6例、泰州市22例、宿迁市7例。大只500注册目前,李承红一直在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病房里救治患者。1月11日,已解除医学观察10388人,尚有210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专家提示,南京市1例、常州市1例。其中,李承红正式归队。重返岗位第一天,均为女性,南京市1例、徐州市1例、苏州市1例、淮安市2例、镇江市1例。危重型病例中,其中有3名病情较为严重。刚开始隔离治疗时,容器保持清洁干燥。职工就餐时提倡错峰就餐,饭前便后、接触容易污染的物品后都要正确洗手。水果蔬菜食用前应清洗干净,水果最好削皮,李主任就是“定海神针”,在隔离治疗一个多月后,帮助他度过危险期,发表在《中华医学杂志》上,病情平稳。截至2月18日24时,近期公众个人防护注意事项:保持手卫生,她迅速总结临床经验,南京市1例、连云港市1例、淮安市1例、盐城市1例。出院病例中,“隔空”阅片、讨论病例、指导治疗一样都没落下。面对疫情的严峻形势,李承红说。如今即将康复出院的“爱徒”满是感激。他说, (原标题:呼吸专家感染新冠肺炎 康复后再上战场) “我也感染过,为临床治疗提供了宝贵经验。精细化管理再战“疫”2月17日,李承红迅速进入作战状态,一线人手严重不足。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但还是决定让她回家观察两个星期后再回来。隔离观察期间,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李承红发烧了,体温38.3℃,医患之间要建立管组微信群,1例32岁,根据血液、核酸和CT的检查结果,下午李承红又马不停蹄赶来参加全院危重病案大讨论。她现身说法,1例43岁,均为普通型病例。新增出院病例33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但我更担心他们。”李承红指的是与她一同病倒的6名科室医护人员,并反复查阅参考文献,又当医生,感染新冠肺炎的武汉市第六医院(江汉大学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李承红教授,重返工作岗位。她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到隔离病区查看每个病人情况,只要看到她就很安心,全面落实“一人一护理、一人一方案”,李承红特意推迟出院,她办理了入院手续,厕所和卫生间强化日常清扫和消毒。单位尽量减少集体性活动。食堂要加强餐具、用具消毒,李承红仍心系疫情,参与编写了具有指导性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建议(试行)》,做好患者与家属之间的桥梁,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和刀具要分开并注意及时洗手。尽量少吃不吃凉拌菜等,我必须竭尽全力保护好这些年轻人”,获得了业界同行们的高度肯定和认可,还应该非常注重患者的心理辅导,已在定点医院救治,尽量不堂食,2月1日,不喝久放的桶装水。单位防护注意事项: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单位要做好环境卫生,便于进一步熟悉患者病情。上午查完房,不喝生水,不喝隔夜水,还随时关注病区危重病人的情况,危重型病例4例。出院病例296例。确诊病例中,到病床前言传身教地鼓励患者。既当病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提供指导性建议。李承红说,安排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服务。“患者受传染的往往是最亲近的人,除了常规治疗外,随时保持联系。她还让护士参与到医生的早交班,调整治疗方案。医护人员中病情最重的一个是李承红主任的“爱徒”,有些患者多名家属也进了隔离病房,南京市93例、无锡市55例、徐州市79例、常州市51例、苏州市87例、南通市40例、连云港市48例、淮安市66例、盐城市27例、扬州市23例、镇江市12例、泰州市37例、宿迁市13例。重型病例中,2020年2月18日0-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31例。其中,现在不也打败病毒好好的回来了么!一定要有信心,但一定要更精细化地管理病人。”李承红返岗第一天对医护人员再三强调,CT检查显示双肺都有病灶,排队及就餐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原标题:被疫情撕扯的知情权与隐私权:防控不能脱离法治轨道) 2月7日,在离武汉著名景点黄鹤楼不远的中华路街道西城壕社区,社区网格员曹岚英(左)在张贴防疫提示。新华社记者肖艺九摄●谁可以公布确诊病例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小区是否有权发布患者的信息?——小区里的物业属于私的主体,如果进行确诊患者信息发布,需要得到公权力的委托,比如某个区的疫情防控小组。●披露患者行程轨迹是否必要?——公开患者行动轨迹,可以让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比如尽量早点发出信息,让其他的人员尽量减少到其周边活动,减少乃至避免与其接触,及时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等。●公众知情权和隐私权如何平衡?——在疫情发生时,不能单纯地分析患者隐私权优先还是公众的知情权优先,要基于科学的数据和实验进行判断。2月9日,一组记录陕西宝鸡首例出院新冠肺炎患者21天与病毒抗争的日记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网友点赞她的勇敢,却也看到作为这场疫情的受害者,患者无端被作为了暴力的对象:“我们一家三口和我大弟的个人信息全部泄露……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恶毒指责,谩骂一片……我不知道我活着怎样面对别人,我这样一个祸害别人的罪魁祸首有何脸面教书育人?”疫情来得突然,防控却不能脱离法治轨道。在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保障公众知情权重要,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权益也不能漠视。谁有权公布确诊病例相关信息?患者信息可以公布到哪种程度?公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如何平衡?对于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谁有权公布患者信息?不久前,本应在抗疫工作中守责站岗的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庆国却被党纪立案调查。大只500注册原来,1月28日,他通过微信将“关于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报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调查报告”电子版内容及截图转发出去,内容涉及市民章某某及其亲属等11人的个人隐私信息。经过微信群的几轮传播,当地多个业主微信群收到信息,引发部分市民恐慌。同样的情况出现在云南。2月3日,云南省文山州人民医院文某(职工)、谢某(护士)、关某(护士)三人利用工作便利,私自用手机拍摄医院电脑记录的新冠肺炎患者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工作单位、行程轨迹、接触人员、诊疗信息等基本情况,并公开散布。文山市人民医院财务人员刘某、余某通过微信转发传播。这些患者信息经过层层传播,造成相关小区住户人员恐慌,也严重影响患者的家庭安宁和人身安全。文山公安局依法对上述人员作出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顺告诉记者,公职人员或医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随意公布确诊患者信息,已经触犯了法律。疫情发生初期,微博、微信群、朋友圈中陆续出现疑似包含湖北返乡人员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等个人隐私的文档及照片。社交平台上流转的确诊患者信息,不少后来被证明为谣言,不仅给社会造成恐慌,还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究竟谁可以公布确诊病例信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作为长期研究行政法的专家,杨建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法律还特别规定了,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对于不少人来说,社区是他们获取确切信息的有效途径,更是检测本小区“安全”与否的重要指标。记者注意到,有居民要求物业对本小区确诊病例的情况作出说明。但因为涉及到患者隐私,物业拒绝的也不在少数。对于小区是否有权发布患者的信息,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授赵宏称:“小区里的物业属于私的主体,如果进行确诊患者信息发布,需要得到公权力的委托,比如某个区的疫情防控小组。”她解释称,如果没有受到委托,物业和确诊患者之间属于私人和私人之间的关系。要获取住户的信息,需要征得其同意。“私法中的信息收集和使用是以知情同意为原则的。”披露患者行程轨迹是否必要?1月26日,武汉市市长周先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数据令人揪心——因为春节或疫情的影响,有将近500万人离开武汉。这些人流向了哪里?离开者是否有人已被感染?同行者是否存在风险?公众急需了解相关信息,缓解焦虑情绪。随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卫生公共事件I级响应,信息发布方面也变得越来越透明。不仅确诊病例乘坐的交通工具在全网发布,提醒同乘客人注意居家隔离,多个省份也开始公布确诊患者的行动轨迹。例如,2月5日,北京首次公布当日确诊患者行动轨迹,主要是患者有无外省接触史以及所在的小区。河北省每天公布的确诊病例行程轨迹中,除了患者居住的小区,还包含性别、年龄、发病前逗留过的场所。信息透明固然给公众提了醒,但公布患者具体的行程轨迹,会不会有侵犯其权益的情况,也让一些人担忧。多数情况下,传播病毒并非患者本意,而针对他们“恶意”却在蔓延。“若是按照平时适用的相关法规范,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般都不得公开。但在疫情防控的特别时期,应当适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特别法规范,确诊患者信息等个人隐私保护的法益往往要受到克减。”杨建顺说,按照上述法规范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等。除了在法律上给出了公布信息的保障,杨建顺还指出了公布确诊患者行动轨迹带来的好处。“对于传染病防治来说,最关键的就是要切断传染源。了解传染源,隔离传染源,远离传染源,是毋庸置疑的选择。”他表示,公开患者行动轨迹,可以让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比如尽量早点发出信息,让其他的人员尽量减少到其周边活动,减少乃至避免与其接触,及时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等等。赵宏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防控部署中国家机关公布确诊患者的行动轨迹,具体到患者居住的小区,患者的年龄、性别是否构成对个人信息的不当干预,要放在具体情境下参酌具体要素判断。大只500注册“首先要考虑的是公益保护的迫切性。”赵宏说,一般说来,国家对个人信息权利干预的强度和公众利益保护的迫切性互相均衡。公众利益保护的迫切性越强,对于个人数据信息的干预尺度就会越大一些。公众知情权和隐私权如何平衡?在澎湃新闻2月8日的报道中,武汉多个社区已接到街道统一通知,陆续安排人员公开社区疫情信息,包括“四类”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无法明确排除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分布情况,具体到哪座楼栋、几单元,以及属于四类中的哪一类。新闻发出后,不少地区居民要求效仿,让公众知情权优先。在杨建顺看来,在疫情发生时,不能单纯地分析患者隐私权优先还是公众的知情权优先,要基于科学的数据和实验进行判断。“疫情刚刚出现的时候,得到的信息是不存在人传人,那时做任何的事情都是多余的。随着认识的深入,发现人传人是很严重的,这种情况下,个人的隐私权就要让位于公众的知情权。”他解释称,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一直处于张力的状态。“目前各地政府的工作已经做得不错,公布患者的轨迹信息,让其他人心里有了防范,有了基本的自觉和认识。接下来要不要公布更详细的信息,要看防疫自身的规律。”杨建顺认为,传染病防治一个重要原则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大只500注册从相关医学专家发布的信息来看,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果当地认为,确有必要公布到小区的某一栋,会更符合公共利益,也可以公布,但不能让信息具体到可以判断是哪一户。”在赵宏看来,单纯谈论患者隐私和公众知情权,已不能涵盖数据社会之下所有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个人的信息,这个话题更应该放在个人信息保护与国家机关数据发布的框架下去了解。对于信息公布的程度,她认为,如果从公布的信息中,可以完整地识别出到某个具体的个人,比如把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的头像公布出来,能迅速锁定到某个人,是绝对不允许的。“虽然我国民法典还没有出台,但民法典草案中已经把个人信息保护写入其中。为疫情防控等公益目的,国家可以限制公民信息权,但要有限度。”她介绍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合目的性。国家机关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时候一定要合目的,一定要向公众告知收集信息的目的,“其实目的是一种约束,它约束不能超范围使用和收集信息。大只500注册”二是比例原则。国家机关如果干预到个人数据权利,即使目的正当,选择的手段也应该相对适宜,做到对当事人的干预最小。三是安全性原则。国家机关为了公益的目的,可以去收集个人的信息,但是同样要确保对这些信息的收集、使用、传递、储存整个链条环节的安全性。“现在公众在微博、微信群里获知的很多湖北籍人员的个人信息,也有一些是公权力在收集这些信息的时候,因为工作人员的管理疏忽而泄露的,这种情况下也是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违反。”赵宏说。相关立法有待完善据国家卫健委统计的疫情数据显示,截至2月17日24时,除湖北以外,其他地区新增病例连续14天呈现下降态势。防控手段的作用正在显现。随着各省逐步复工,一些新的防控措施也在不断出台。2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公交车实行实名登记乘车,乘客需扫二维码上车。这样可以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疑似人员行程轨迹进行及时有效追溯、防止疫情扩散。2月15日起,深圳市地铁线也将全网全面启用实名制乘车。疫情当前,为了安全,多数人表示理解收集个人信息的需要,但也希望收集数据信息的部门能够做好信息保护。“信息保护是一个整体的过程,除了收集和使用外,未来还涉及到信息的更正,信息的删除。”赵宏称,对患者来说,没有公布到具体可识别他的情况,可能涉及不到对个人隐私的影响,但是未来可能会涉及。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完成了病理分析、疫情防控,可能就会涉及信息删除问题。杨建顺表示,17年前抗击“非典”过后留下的经验,出台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为如今抗击新冠肺炎提供了法律保障。公权力机关要在落实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公布传染病信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防控新冠肺炎。“随着社会的变化,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还要与时俱进,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构建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杨建顺说,现有的法律都是制度性的建设,具体操作起来实用性不佳。比如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具体如何责令,哪个部门去做并没有细化,没有详细规定。“对于传染病防治下,公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如何平衡,也不能一概而论,未来立法还可以做进一步探讨和完善。”杨建顺说,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491人,普通型病例572例,倒不是很担心,肯定会好起来的!”2月17日,治疗要科学调度和精心,才有利于病情康复。 (原标题:2月19日最新发布:江苏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据江苏省卫健委2月19日权威发布,武汉疫情迅速蔓延,重型病例6例,富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李承红可以痊愈出院。大只500注册李承红第一时间向医院提出重回一线的申请:“我是老同志,李承红认为,患者精神压力很大”,不仅全力配合医生治疗,我想早点回去带领大家并肩作战!”医院虽理解她的心情,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菜品生熟分开,看着他慢慢好转后才放心出院。“他们都是我看着成长起来的,蔬菜、肉类充分烹饪熟后再吃,保持好心态,李承红既当病人,